软件产业知识产权现状与工作重点
作者: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前司长、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副理事长赵小凡
软件产业是国家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的产业,是电子信息产业的重要性组成,也是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支撑。软件产业是以创新为主要特征的智力和知识密集型产业。知识资产是软件企业的主要资产,知识产权是软件企业最重要的核心知识资产。
一、软件产业知识产权现状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软件产业知识产权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尤其是近年来,我国软件产业进入快速增长期,产业环境不断优化,产业规模迅速扩大,基础软件研发取得重要进展,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产业基地建设成效显著,聚集效应不断提高,涌现了一批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品牌产品和服务。
(一)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自上个世纪90年代起,我国制定了支持软件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和法规,其中包括符合国际规则、体系比较齐全的软件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主要包括《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我国通过《海关法》和《合同法》对软件的进出口、开发、贸易行为进行保护与规范。已经实现了对软件的著作权保护、对符合专利性要求的软件的发明进行专利保护,以及商标和商业秘密保护等,这些软件知识保护形式互相补充,形成了我国软件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
在产业政策方面,出台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进一步完善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政策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1〕51号);《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年-2005年)》(以下简称: 47号文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国家版权局牵头发布了《关于政府部门应带头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年-2005年)>打击盗版软件工作安排的实施方案》(国权联〔2003〕1号)、《国家版权局关于开展打击软件盗版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从打击盗版与软件保护入手全面整顿各类软件市场,加强软件预装和互联网软件传播行为的监管。
(二)软件版权登记快速增长
自1992年我国实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至今,我国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2009年,软件著作权登记量为67912件,是2008年47398件的1.43倍。按照软件登记人所在地区统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列前五位的地方是北京市、广东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北京地区的登记量约占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总量的三分之一。
(三)软件正版化举措成效显著
软件正版化工作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民族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工作。2006年4月24日,国家版权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并成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全面推动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抵制盗版,使用正版软件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了正版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力度。2008年,全国共有10299家企业列入年度完成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目标,已完成自查自纠企业9200家,不仅提高了企业保护知识产权、依法经营的意识,树立了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国际形象,也有力地促进了民族软件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四)软件自主标准工作取得进展
目前,我国在软件方面的国家标准已超过500个,行业标准近100个。我国正在加快自主制订关键领域标准,满足我国软件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五)基础软件自主研发能力得到提升
在基础软件技术核心领域先后推出了一批自主研发的Linux产品;在数据库、中间件、办公软件及安全软件等领域,完成了大量软件的自主研制和开发,并逐步应用在信息系统中,在知识产权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六)开源软件发展形势渐好
开源软件在国内发展很快,涌现出中标软件、红旗、普华等为代表的一批企业和系列软件产品,各企业高度重视开源软件许可证、专利等问题,对开源软件所存在的知识产权风险有了更加客观、清晰的认识,并正在努力为开源软件建立一个不同于专有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体系。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作重点
(一)十一五规划支持软件产业发展
《软件产业“ 十一五” 专项规划》从壮大产业规模、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和完善产业环境四方面入手,以基础软件、信息安全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软件服务、数字内容处理、中文信息处理软件为七个重点领域,积极发展软件产业,促进软件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十一五”期间,通过完善投融资体制、政府采购法、人才培养体系、以及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等措施,为产业发展提供健全、规范的软件市场环境。培育了一批骨干企业和产品,充分发挥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增强了软件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稳步提高国内软件市场的占有率。
(二)工信部知识产权工作要点
《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年知识产权工作要点》提出,从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鼓励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建立知识产权沟通协调工作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支撑服务和人才队伍建设、拓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等七个方面展开有关工作。软件产业中的知识产权工作主要包括:
1、建立基础软件重大科技项目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以知识产权的获取和保护为重点开展全程跟踪服务。
2、开展开源软件及开放标准的知识产权的课题研究。
3、鼓励办公软件领域流式文档和版式文档的标准化工作;推动成立产业应用联盟,推进标准制定和产品开发应用工作。
4、开展在软件产业技术标准中纳入知识产权的专项课题研究;制定在各工业行业技术标准中纳入知识产权的相关规范,组织开展软件行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研究。
5、继续促进能在国内生产和销售的计算机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6、研究软件产业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信息跟踪和预警机制。
7、配合国家版权局做好互联网版权保护相关工作,在互联网版权保护方面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指导互联网行业开展网络版权保护自律活动。
8、引导软件企业在研究开发立项及经营活动前开展知识产权预研。通过组织培训、交流服务平台等工作,支持企业创新,引导企业合理布局知识产权,提高创新成果转化能力。
三、总结
农业和工业的劳动对象是物质。软件服务业的劳动对象是非物质。因此,三个产业之间有着极大的差异。软件服务业在创意和研发方面的投入和风险远高于农业和工业;重量和数量已不是衡量软件服务业的标准;软件是人类知识的结晶和财富,能实现跨越时间和空间的真正共享。
软件服务业的基本特点要求我们,不能简单套用适用于工业和农业的知识产权理论和实践。我国大多数软件企业仍处于软件产业链的下游,在市场和知识产权方面的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现实也要求我国必须提高软件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将继续发挥作用,重视知识产权的战略效用,加强知识产权的战略导向,帮助企业增强对知识产权的运用能力,积极开展软件服务业知识产权新课题的研究,为提高我国软件服务业的创新能力与竞争力,做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