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制度安排入手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陈小洪
2009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一次强调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性。明确做好2010年的经济工作,重点要在促进发展方式上下工夫。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无疑也是今年“两会”会议的主题。
转变发展方式,过去叫转变增长方式。这个问题,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讲,90年代以后讲的更多,2003年以后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转变增长方式的提法变为转变发展方式,意思是不能仅看GDP的增长,更要看全面发展。
这些年来,中国的经济发展方式确有变化,中国更绿了,节能指标进步了,但许多方面不尽人意,有些方面甚至问题仍然严重。2008年开始的国际金融危机使我们更清楚了:资源、环境领域挑战严峻,主要靠出口和投资拉动的模式难以继续下去了。
一个问题是,为什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进程不尽人意。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实际上给出了答案:存在阻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制度问题。因此,会议给出了解决方案,要从“制度安排入手,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从制度安排入手”将是中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环节,或者说是牛鼻子。这些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较慢,有认识原因、技术原因,但重要原因在于制度安排有问题。“从制度安排入手”,笔者以为就是要通过制度变革,促使政府、企业乃至有关的各种“人”转换机制,自觉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应从哪些方面对“从制度安排”入手调整呢?笔者以为,至少包括以下4个方面。
一是通过健全经济规制、社会规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规制指以经济发展为目标的政府干预,尤其指政府对企业经营行为(投资、生产、销售)以许可审批、法定标准、强制信息公开(如要求清楚标示质量指标、使用时间等)等为手段的管理。经济规制是为了使企业的发展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使用,如更好地利用和节约资源、能源,达到规模经济等。社会规制亦是政府对企业经营行为的干预,但其目标主要是社会的目标,保障安全、保护环境、提升健康等。有些规制或管理,如有关节能的规制管理,同时有经济规制和社会规制的意义。我国的经济和社会规制已有些基本规定,但存在不少问题,其中的突出问题一是不够科学合理,二是执行的不好。因此可以估计有关的规制将进一步完善,执行将进一步到位。“有规制不执行”的潜规则必须打碎。
二是进一步调整改变税制。如资源税将会按扩大征收范围、适当提高税率水平,征收和使用方法按有利于节约的方向进行调整和改变;消费税会按鼓励环保节能、限制高档消费方向适当调整,可能对高消费、资源供给缺乏的消费行为开征消费税;环境税、碳税是否会出台,也值得注意。总的看,在坚持合理税赋原则的同时,有利于鼓励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税制,将成为中国促进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工具。
三是改进考核、强化问责监督。过去一些年,中国官员的政绩指标,最重要的是GDP的增长。官员施政,自然主要关注是否有利于任期内GDP的增长,对长远发展的影响,对环境和资源状况的影响就不太关心了。这几年,许多地方已经改变了过去单纯看GDP增长的考核办法,开始更多地考核可持续发展、社会和谐。但是,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还不能说已经建立起了科学的考核体系。此外,不仅要改进考核办法和机制,还要强化监督问责。实际上考核也是为了监督问责,通过考核和目标指标对照进行监督,进而问责。因此,还要提倡信息公开,考核信息要向公众、媒体公开。信息不公开,如何监督问责?
四是要改进强化法治。规制的改进和考核的改进、监督的强化,可以通过行政手段推进、实施。但是,通过有关法制的完善,加快改进,亦是必要的、不可或缺的。因为通过法制可以提高规制、监督问责的有效性、严肃性、规范性。税制调整改进更是法律修改实施的过程。因此:“从制度安排入手”,笔者以为,自然,甚至必然包括改进法制的安排。此外不仅要修改完善法律,还要真正依法规制、依法监督和考核,即要从执行层面强化改进法治。